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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总站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11-11-02 字体显示:

  因工作需要,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总站拟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,具体情况如下: 

  一、职责、岗位及任职条件 

  (一)主要工作职责 

  1、进行会计核算; 

  2、实行会计监督; 

  3、拟订本公司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流程的办法; 

  4、提供决策依据; 

  5、办理其他会计事务。 

  (二)招聘岗位、人数、性质 

  1、财务会计1名 

  2、合同制工作人员。 

  (三)应聘条件 

  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 

  2、遵守纪律、品德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法犯罪记录; 

  3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; 

  4、具有助理经济师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 

  5、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; 

  6、从事会计工作经验3年以上; 

  7、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,能完成正常工作; 

  8、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(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男、女不限; 

  9、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为本市。 

  二、招聘方法和程序 

  发布信息时间:201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 

  报名时间:201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(正常上班时间,双休日除外) 

  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报名时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、复印件,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 

  报名地点: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303室办公室。 

  资格审查: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,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招聘资格。 

  联系人:廖女士  联系电话:5059509。 

  三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 

  报名结束后,在个人材料审阅确认合格后,即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。面试成绩第一名要参加体检,合格后通过政审者,招聘领导小组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 

  四、公示与聘用 

 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3天公示;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报相关部门审核后,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要求,办理聘用手续。 

  五、基本待遇 

 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,月工资收入不低于3000元,单位缴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。 

  

 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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