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培训总站拟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职责、岗位及任职条件
(一)主要工作职责
1、进行会计核算;
2、实行会计监督;
3、拟订本公司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流程的办法;
4、提供决策依据;
5、办理其他会计事务。
(二)招聘岗位、人数、性质
1、财务会计1名
2、合同制工作人员。
(三)应聘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2、遵守纪律、品德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法犯罪记录;
3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;
4、具有助理经济师或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5、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;
6、从事会计工作经验3年以上;
7、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,能完成正常工作;
8、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(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男、女不限;
9、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为本市。
二、招聘方法和程序
发布信息时间:201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
报名时间:201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(正常上班时间,双休日除外)
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报名时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、复印件,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
报名地点: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303室办公室。
资格审查: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,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招聘资格。
联系人:廖女士 联系电话:5059509。
三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
报名结束后,在个人材料审阅确认合格后,即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。面试成绩第一名要参加体检,合格后通过政审者,招聘领导小组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四、公示与聘用
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3天公示;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报相关部门审核后,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要求,办理聘用手续。
五、基本待遇
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,月工资收入不低于3000元,单位缴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。
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