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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发布日期:2011-07-05 字体显示:

  因工作需要,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站(国有企业单位)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,简章如下: 

  一、基本条件 

  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。 

  2、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法和犯罪记录。 

  3、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,能坚持正常工作。 

  二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 

  岗位:财务会计 1名 

  岗位条件:国家承认的财会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,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,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,年龄在30-40周岁之间(即1971年6月1日至1981年6月1日期间出生),户籍和人事(劳动)关系均在厦门市,男女不限。 

  三、报名 

  报名时间:2011年7 月5 日至2011年7 月8 日(双休日除外) 

  报名地点: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三楼303室 

  联系人:廖女士 

  联系电话:5059509(正常工作时间) 

  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,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,并提供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书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。 

 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复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。 

  四、考试 

  (一)笔试 

  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,笔试时间初定7月12日。笔试内容以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和相关的财会专业知识为主。 

  笔试总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 

 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:1,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,比例达不到3:1的,可适当顺延报名时间10天。 

  (二)面试 

  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:3的比例,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,不足1: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,比例为1: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。 

  面试时间初定7月15日。面试采用结构性测试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。 

  面试总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由考官当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。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 

  面试结束后,笔试面试成绩按5:5折算综合总分。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、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。 

  五、体检与考核 

  (一)体检。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,到指定的医院体检。 

 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,有关费用个人自理。 

  (二)考核。体检合格的,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,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情况,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,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 

  六、公示与聘用 

  (一)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、体检、考核结果,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xmhrss.gov.cn)及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7天公示。 

  (二)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报相关部门审核后,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要求,按协商、自愿签订《劳动合同》。 

  (三)薪资待遇: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,年收入5万元左右,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合同工资的80%发放。试用期合格给予正式聘用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 

  (四)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。 

  (五)年龄、工作年限计算至2011年6月30日。 

  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站 

 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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